一、公司破产了无力还债会坐牢吗
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当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后,若仍有未清偿之债务,则被视为无法清偿之债务,亦即无须履行的义务,其最终将转化为无效债务。所谓破产,乃是指债务人在无法按期偿还债务或资产负债表无法覆盖现有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通过启动破产程序来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的法律框架与机制。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了欠银行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如若该公司在面临倒闭时无力偿还债权人的款项,那么就需要用公司的全部资产来填补这一债务缺口。依照法律规定,公司破产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算程序,以此确保所有未清偿的债务都能够得到完全解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法规,只有特定的司法机关才有资格宣布一家公司进入破产状态。在此之前,公司的债务人有权利申请对公司实施整顿并予以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在企业遭受灭亡性破产并进入清算程序之后,那些未能得到偿还的债务往往会被视作无须再行承担的无效债务。破产作为一种法律手段,用以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债务不可调和的矛盾,当债务人遇到了不能按时付款或者已经没有足够资产来支付所有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由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申请,通过法律框架和特定机制启动破产程序以妥善处理这些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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