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了试用期没有签转正合同怎么办
在求职过程中,试用期内亦需签署相应的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及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情况下,试用期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三年之间的情况,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则为两个月;而对于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而言,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则为六个月。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至满一年期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同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过了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基于员工试用期过后被解雇是否获得补偿这一问题,其决定性因素在于解雇的原因究竟为何?举个例子来说,倘若您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了由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导致最终遭到裁员的命运,那么您其实无权期望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样的,若贵司与您所建立的劳动关系遭到单方面的终止,且贵司未提供任何合理解释或是经济补偿,并且您本身并未犯下任何错误时,我们便可判定该情况属于贵司未能尽到应尽之责,有义务对您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计算方式是依据每一年的服务年限,向您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基本薪资的金额作为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求职者寻求就业机会的过程中,试用期亦须依据本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契约缔结。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针对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到一年内的情况,试用期长度不可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但不足三年时,试用期最长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针对有效期为三年及以上且具有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需控制在六个月以内。若有雇佣方未能依照上述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来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而此时劳动者有权请求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此外,如果出现诸如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未按标准支付加班费用等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劳动者同样拥有寻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