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主要负责接收受到行政处罚者的关押事务,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若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行政拘留的惩戒。在此情况下,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与正在执行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第二百二十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二、取保候审转监视居住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如下:被取保候审的自然人或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由执行机构颁发的特殊规定,如未获得执行机构许可,严禁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行政区域;如果接收到传唤通知,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采取任何形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未经执行机构批准,禁止私自会见其他人员或进行通讯交流。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看守所乃是专门实施行政处罚之场所,主要承担对受行政处罚人士的拘禁职责。在取保候审期间,倘若涉案当事人触犯了相关之规定,将有可能遭受行政拘留之刑罚。行政拘留实质上是一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惩戒措施,其最长期限不得超出二十个自然日。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权力滥用现象,以确保行政拘留的合规性与公正性。因此,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避免招致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