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8人
专家导读 若申请执行人离世,案件执行将停止。继承人完成继承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恢复执行。若继承人依法取得执行权并申请恢复,法院将重评并启动执行流程。若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执行权,法院将依法终止执行。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一、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申请执行当事人宣告离世,法定的措施为停止执行该案;

然而在继承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继承事项之后,应由继承人自主决定是否启动案件的恢复执行流程。若继承人依法接过了执行权利,并且提出恢复执行请求,则法院将对该案重新进行评估并启动执行流程。反之,如果没有明确的继承人或继承人选择放弃执行权,那么法院应依照法律规定终止此案的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拘留就会拘留吗

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能否导致拘留的问题,应当依据实际案件中的具体情节进行仔细权衡。下面将对此展开详尽的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表示的是,拘留属于对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性限制措施,而强制执行主要针对的对象为被执行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因此,在实际履行强制执行行为过程中,并无明文规定必须对作为被执行人的当事人进行拘留。

其次,若被执行人故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存在极大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

再次,当被执行人无法提供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以供执行时,其本人无需因该状况而接受拘留;

最后,若被执行人的确不具备任何财产用以履行债务,同时又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进程,那么,法院方面仅能暂时终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后再行恢复执行。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状况下的被执行人才可能遭受拘留:

第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有充足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种情况是,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院的具体要求汇报自身的财产状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告;

第三种情况是,被告采取激进行为阻挠法院执行人员行使职务;

第四种情况是,对司法执行工作人员以及协助执行者进行恶意侮辱、诽谤甚至进行打击报复;

第五种情况是,擅自从已经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中藏匿、转移或销毁部分资产;

第六种情况是,被执行人和其他人士存在恶意串通,通过诉讼或其他手段试图逃避履行他们应有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申请人不幸身故,则案情的强制执行程序将会暂停。待继承人完成相关的遗产继承手续之后,可自由决定是否重新启动执行程序。若继承人依法获得了执行权限并且提交了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那么法院将会对该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并依照法律规定启动新的执行流程。然而,如果没有任何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选择放弃执行权利的话,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正式宣布终止执行程序。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3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若申请执行人离世,案件执行将停止。继承人完成继承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恢复执行。若继承人依法取得执行权并申请恢复,法院将重评并启动执行流程。若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执行权,法院将依法终止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继续执行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2006年3月,犯罪人苗某某因盗窃罪被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2009年4月,犯罪人苗某某出狱后不久因交通事故死亡。对其罚金3000元,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可否继续执行[分歧]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可否继续执行
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人死亡后应该继续对罚金刑进行执行,因为生效判决一旦确定,国家和犯罪人之间便产生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当犯罪人死亡的时候,罚金刑仍要从遗产中执行,以免客观上给犯罪人以可乘之机。
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人死亡后不能对罚金刑继续执行。因为罚金刑是一种刑罚,而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的特性,当受刑人死亡的时候,刑罚即归于消灭。[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犯罪人消亡包括犯罪自然人死亡和犯罪法人(单位)的消亡。理由如下:一是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刑,丧失了刑罚的理性根据。刑罚的最基本的理性根据是报应和功利。
首先,从报应的角度而言,报应所对应的是已然之罪的恶性,犯罪人死亡后,对其再施加刑罚,并不能使其产生惩罚性和痛苦感。
其次从预防的角度来看,犯罪人死亡,已不需要通过剥夺其金钱来预防其再次犯罪。二是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不符合刑罚消灭理论。虽然对罚金刑而言,犯罪人在判决确定后死亡的仍然从客观物质上具有执行的可能性,但从刑罚理性规定而言,其行刑权已归于消灭。在行刑权消灭的事由上,罚金刑和自由刑、生命刑等具有同一性,具有相同的理论根据。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3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是否继续执行呢
[律师回复] 对于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是否继续执行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2006年3月,犯罪人苗某某因盗窃罪被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2009年4月,犯罪人苗某某出狱后不久因交通事故死亡。对其罚金3000元,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可否继续执行[分歧]犯罪人死亡后罚金刑可否继续执行
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人死亡后应该继续对罚金刑进行执行,因为生效判决一旦确定,国家和犯罪人之间便产生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当犯罪人死亡的时候,罚金刑仍要从遗产中执行,以免客观上给犯罪人以可乘之机。
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人死亡后不能对罚金刑继续执行。因为罚金刑是一种刑罚,而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的特性,当受刑人死亡的时候,刑罚即归于消灭。[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犯罪人消亡包括犯罪自然人死亡和犯罪法人(单位)的消亡。理由如下:一是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刑,丧失了刑罚的理性根据。刑罚的最基本的理性根据是报应和功利。
首先,从报应的角度而言,报应所对应的是已然之罪的恶性,犯罪人死亡后,对其再施加刑罚,并不能使其产生惩罚性和痛苦感。
其次从预防的角度来看,犯罪人死亡,已不需要通过剥夺其金钱来预防其再次犯罪。二是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不符合刑罚消灭理论。虽然对罚金刑而言,犯罪人在判决确定后死亡的仍然从客观物质上具有执行的可能性,但从刑罚理性规定而言,其行刑权已归于消灭。在行刑权消灭的事由上,罚金刑和自由刑、生命刑等具有同一性,具有相同的理论根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若申请执行人离世,案件执行将停止。继承人完成继承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恢复执行。若继承人依法取得执行权并申请恢复,法院将重评并启动执行流程。若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执行权,法院将依法终止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孕妇死刑生完孩子后继续执行死刑吗
孕妇分娩后是否应判死刑,需视情况而定。若孕妇在孕育期间已被判刑,分娩后不得修改或增删判决,亦不得执行死刑。若案件在分娩后才开始审理,则可能判处死刑。现行法律未明文禁止分娩后妇女适用死刑,仅规定审判时不应将怀孕妇女作为死刑对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原告死亡继承人能否继续进行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单常厕端丿得搽全敞户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执行人死亡,继承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没有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孕妇死刑生完孩子后继续执行死刑吗
孕妇分娩后是否应判死刑,需视情况而定。若孕妇在孕育期间已被判刑,分娩后不得修改或增删判决,亦不得执行死刑。若案件在分娩后才开始审理,则可能判处死刑。现行法律未明文禁止分娩后妇女适用死刑,仅规定审判时不应将怀孕妇女作为死刑对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爷爷跟因为农村房产问题把领居告上法庭,可是在诉讼过程中,爷爷死亡,爸爸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请问原告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能否继续?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以上关于“原告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能否继续”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相对人死亡后合同继续履行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合同相对人死亡后合同继续履行吗,合同债务终止的情况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可否继续续租?
[律师回复] 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三)原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不同的意见。 二、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能不能续租 (一)首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3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执行人死亡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没有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没有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案件是否继续执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