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血检209复检后会是多少
醉酒驾驶的血液检测复检过程中,存在数值降低的可能性。通常来说,初次的血液鉴定结果已经达到了醉驾的判定标准,然而在进行复检时,很有可能会发现复检结果相较于初次鉴定数值有所下降,减少幅度甚至可以达到20%-30%之间。这就意味着,有些情况下,经过两次血液鉴定也无法确诊为醉酒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血检会降低吗
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假设在初次血液检验中其酒精浓度达到了判定酒后驾驶行为的法律规定——即80毫克/100毫升以上,但在随后进行的重新鉴定结果往往显示,酒精浓度低于最初给定的数值约20到30毫克/100毫升。这样,就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在第二次鉴定过程中无法满足醉酒驾车的标准。
然而,一般的惯例是不允许进行再次鉴定,若确需展开新的鉴定,则仅能进行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对酒精含量超出规定标准的驾驶员进行血液样本检查时,有若干可能出现检测数值下降的状况。从总体上来讲,驾驶员首次进行血液样本检查后的结果往往已足够判断其是否构成了醉酒驾驶,但在随后复检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复检结果较初检数值明显缩减的可能性,这一数值减少幅度最大可至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这也就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驾驶员即使经过两次血样检验,也未必能够明确被判定为醉酒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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