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八个具体罪名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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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涵盖十个具体罪名:伪劣产品、假药与劣药制造、药品管理妨碍、不安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医用器材、各类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以及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和不卫生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
生产销售八个具体罪名有哪些

一、生产销售八个具体罪名有哪些

关于“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它包含了十个细致且明确的罪名:首先是“生产及销售伪劣产品罪”;其次是“生产、销售及提供假药罪”;接下来是“生产、销售及提供劣药罪”;再次则是“妨碍药品管理罪”;然后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接着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再者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随后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最后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刑法》第三章(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6万1未遂判多久

若有人员在实施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这一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即构成犯罪未遂。这种情况下,可以借鉴对实现既定目标的犯罪行为人的判决结果,给予从轻或减轻刑罚的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罪犯已开始实施违法行为,但因外部原因,如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行动失败,则会被视为犯罪未遂。对于这种类型的罪犯,也可参照已经成功达成目标的罪犯的判决结果,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刑法的惩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内容实际上包含了以下十种具体的犯罪行为类型:首先是伪劣产品的制作和贩卖;其次是假药和劣药的制造及其流通;再者是对药品管理工作的危害行为,即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接下来是指各种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如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然后是涉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经营活动,例如生产和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食品;此外,还包括不合格医用器材的生产和销售;最后,还包括各类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和不卫生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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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具体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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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亲戚找到了一份销售员的工作,想要了解一下销售岗位劳动合同具体要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甲方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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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其中月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为 元,工资提成如下: 销售额为五万以下按照
1.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000元。售额为五万以上按照
2.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500元。售额为十万以上按照
3.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2000元。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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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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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借记乙方10000元车辆补助,乙方需提供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能还清借记费用,应主动还请欠款,如未还请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权收回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   
(二)乙方不得单独参加销售,如遇特殊情况,需主动向公司申请,按纯利润的40%提成,如不主动申请的,公司一经发现将会扣除全部销售金额。   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
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十
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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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是具体的危险犯吗?
销售假药罪不是具体的危险犯,生产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是属于抽象危险犯,应为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危害的是属于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将会构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只要去有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就可以构成该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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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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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标明的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注册标记;
(2)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印制的注册商标图形,即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及其组合图样;
(3)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或能起到商标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称及外观装磺部分。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销,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之对象。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识,就根本谈不上伪造或擅自制造。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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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仍故意伪造,或明知违反注册商标标识印制委托合同的规定,仍然故意超量制造,或明知是伪造的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却仍故意销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印制单位受意欲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人的欺骗、蒙蔽,不知是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而印制的,不构成本罪。但如果印制单位知道行为人的意图,而出于某种目的,故意伪造或擅自制造的,仍构成本罪,如事先通谋,则构成本罪共犯。不知是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予以销售的,亦不构成本罪。如果销售者和伪造、擅自制造者出于共同故意,事先通谋,事后由其帮助销售伪造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此时销售行为属于伪造、擅自制造行为的一部分,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共犯,对销售者不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独立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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