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去世房贷怎么更改还款人
在夫妻中的男方离世之后,其生前所购有的房屋仍有未偿清的贷款义务,这便需要其配偶承担起继续还款的责任。若不幸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应采取如下几种方式妥善处理:首先,如果该名房屋贷款人事先已经开始了还款计划,而他却在还款过程中不幸辞世,那么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申请将借款人身份进行变更,在此之前须完成继承权的公证手续;其次,如贷款可一次性偿清,仅需持相关公证书向银行归还剩余欠款并完成相应的还款手续即可;再者,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则需要重新提交贷款所需的各项资料,按照银行的规定进行办理;最后,若房产证已经办理完毕且已设定抵押,则女方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待全部贷款结清后方可解除抵押,同时凭借公证书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丈夫去世是等同有于离婚么
当丈夫离世之后,此种情况便可以视为离婚。这是因为,若其中一位配偶不幸归天,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终止,因而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离婚流程处理。如果当事人想要再度步入婚姻生活,那么便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原始婚姻登记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伴侣的已故证明,随后即可着手进行再婚仪式的相关筹备事宜。通常来说,婚姻关系会在侣伴被宣告死亡之日起正式结束。被宣告死亡者的婚姻关系会在死亡宣告之日起得以消除。而若最终死亡宣告被撤回了,那么原来的婚姻关系便需在撤销死亡宣告的那日起自行康复。当其中一位配偶逝世以后,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在遗产拆分财产的时候,必须首先划分出属于配偶所占有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其个人财产,剩下的才可以列为其他继承人们的遗产部分。对于我们国家而言,只有当两位伴侣均还健在但因情感纠葛破裂,通过谈判协商或司法诉讼等方式以解除婚姻关系并终止夫妇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才须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配偶一方不幸离世之后,其配偶可能会被指派承担尚未偿还的房屋贷款责任。对于此类问题,通常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供您参考:首先,若贷款由遗产继承人所持有,那么需要先进行公正的遗产继承手续,然后再变更贷款人姓名;其次,如果具备全额偿付能力的话,可以凭借公正文书将剩余未还贷款部分一次性予以清偿;再次,倘若房产证尚未取得,则必须重新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最后,如果房产证处于抵押状态中,那么就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直到解除抵押并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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