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一直被拖着不赔找谁
关于保险理赔事宜未能得到及时解决,您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有效途径:1.协商与调解,即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共同协商并妥善解决出现的争议事项;2.仲裁制度,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共识,可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争端;3.司法诉讼,被保险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针对保险公司的法律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公正地处理纠纷,作出裁决;4.拨打“12378”热线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一条具有强大效力的投诉通道;5.邮寄投诉材料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另一条具有强大效力且实际操作中更为高效的投诉渠道;6.致电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7.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面临保险理赔争议时,建议采取以下途径寻求妥善解决方案: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的方式来达成共识;其次,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考虑申请仲裁以获得公正裁决;最后,若以上两种方法均未能奏效,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还可以充分利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的12378消费者维权服务热线、邮寄投诉至银保监会、以及向保险行业协会或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客服部门等多种途径进行正式投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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