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人的流程
机动车驾驶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及程序如下所述:首先,作为当事人应立刻采取行动停止行驶,保护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参考之需,同时也须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助;
其次,应当立即向交通警察报告所发生的事件,以便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和解决;接下来,为了保障现场周边环境以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事人应该在确保警戒区域处于安全状态后,将肇事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运行的适当位置上,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所有在场人员应该尽量撤出当前现场区域,静候交通警察前来对此类严重交通事故展开详细调查与处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开车撞人了有全险还用搭钱吗
我们无需支付相关款项。在涉及到全险条款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为伤员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自行承担此笔费用以进行初步治疗,待最终治疗完成之后,再寻求经济补偿的方式与肇事方进行谈判;亦或选择通过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争取实现由保险公司代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具体而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既可豁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支付义务,亦可直接向事故中的受害人履行理赔职责。但尤其应对注意的是,针对因抢救所需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收到交管部门相关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需立即向医治机构支付或预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其次,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体面转移和救治,我国特别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称救助基金)。如遇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情形,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的情况下,则应首先由救助基金一次性垫付给死者家属,且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享有向实际责任人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求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话,在收到交管部门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机构应尽快将抢救费用支付至医治机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如不幸发生相撞事故而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驾驶员应立即停止行驶并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保护现场证据,同时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援。在此之后,必须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并通知交警部门以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在保证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将肇事车辆转移到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位置,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所有在场人员均需撤离现场,耐心等待交警部门前来展开详细的调查和妥善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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