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罚款可以在网上缴费吗
若您持有公安机关所开具的罚款通知单,那么便可通过网络途径进行便捷支付。然而,若涉及到了扣除驾驶分数的相关事宜,尽管在网络上同样设有相应的服务平台,但却无法进行相应的缴款处理。
为此,建议您亲自赴往所发生违章行为所在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或致电全国统一行动电话号码(12321)请求协助对记分情况实施相应处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仅涉及罚款而无扣分之处,则可选择通过网络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二、交通罚款行政复议去哪
如果你对派出所所作出的罚款决定感到不满意,可向上一级即派出所所属的区或者县级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能将申请提交给相应区域的区或县级人民政府以寻求行政复议的支持。
然而请注意,提交要求应该是自你知晓这一特定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并且最晚应在六十天之内完成。不过,如法律有特别规定了更长的申请期,那么就应该按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在进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时,您可以选择利用互联网在线支付平台并进行操作,但如果涉及到扣除分数的处罚,则须亲自前往相关的违章所在地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或者拨打全国统一的交通服务热线电话12321寻求帮助和支持。对于仅有罚款而未扣除分数的交通违法行为,您可以选择使用网络支付平台进行缴费。为了确保交通违法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我们强烈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