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场合肆无忌惮地裸露身体(包括男性及女性的私密部位)的行径,无疑是对身处于该公共区域内的各类人群的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
在此基础之上又有随地吐痰、随意大小便以及乱抛垃圾等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者,相关城市人民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违法者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同时还可给予警告,甚至处以罚款作为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民法典对雨棚违建规定
假如这个雨篷乃是由市民擅自搭建而成,进而导致建筑物原本规划的形象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那么毫无疑问,它便处于违章建筑的范畴之中。
至于从购买房屋时即附带的遮雨设施,或者是顾客在购置房产时所获得馈赠——建筑物前庭或是后院中搭建的遮雨设施,这些均应被视为业主全部权益的一部分,因此当它们遭受损害时,相关业主享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正当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公众范围内赤身裸体及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举动,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尊严权以及对环境卫生的破坏。针对此类现象,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受其委派执行任务的机构拥有权限进行干涉、予以制止,并有权利要求履行纠正的义务,并且可以视情况进行罚款或者作出警告处罚。这些拟定的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卫生环境,保障每一位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