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有权看单位财务账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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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对公司财务的了解属商业机密,建议通过友好协商或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解决薪资问题。若存在诈骗风险,公安机关可采取措施,如暂缓资金流动。
单位职工有权看单位财务账吗

一、单位职工有权看单位财务账吗

作为一家合法运营的公司,我们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未拖欠任何一名员工的工资报酬。

根据现行的法定规章及其条款,员工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属于公司商业机密范畴,且公司有权自主保密;如贵司确实存在拖欠薪资的情况,建议您先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则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寻求帮助,经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实确认后,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发工资、追讨欠款等。如违法行为较为严重,存在可能的诈骗风险,公安机关有权要求银行暂缓对公司账户及股东账户的资金流动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职工社保转向灵活就业所需提交的相关手续流程如下所述,只需携带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与了解并办理相应手续便可完成此项过程。现行制度下,无雇佣关系个体经营商户、在用人单位之外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及其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者均具备了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资格,且在准许参与后需自行承担所有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缴费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鉴于员工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属于公司商业机密这一性质,我们强烈推荐您优先选择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且友善的沟通,或者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来解决薪资方面的问题。在情况出现涉及欺诈行为的可能时,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行动,例如要求暂停该笔资金的流动等措施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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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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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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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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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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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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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异地就医报销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1) 参保人单位证明;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 出院或诊断证明;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6) 住院病历复印件。“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登记流程1.长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可填报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居住地选择15所定点医院,在所选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负担起付金,不降低报销比例。 2.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步骤(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3.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4.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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