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责赔付对方不配合怎样索赔
在遭遇未履行赔偿义务一方存在不予合作情形的过程中,当事人可参考下列方式寻求补偿:
首先,可以尝试进行交通警察部门主导下的协商工作或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助;若未能通过上述温和的沟通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受害一方可转向另一个路径,即向法律审判机构提请诉讼维权;在此基础上,倘若受害者已经提前购买了第三方人身伤害责任保险,便可先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然后再由保险公司针对全责方进行财务追回流程;而若尚未有此保障,受害一方则需要尝试通过其他有效渠道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些意外事件之时,确保自身安全以及保留确凿证据显得至关重要,如在现场拍摄照片、标注事故车辆位置等都是常用的留证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无责赔付最多赔偿多少钱
(一)死亡及伤残赔付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付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付上限设定为人民币2,000元;
(四)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则其对应的无责任死亡及伤残赔付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付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付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若不幸遇到未能履行赔偿协议的责任方表现出抵触情绪并拒绝配合解决问题,在情况许可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试试找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寻求人民调解机构的帮助。然而,若协商仍然无法达到理想效果,他们便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若已经购买了第三方人身伤害保险,那么他们可以考虑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随后让保险公司代为向全责方索取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则需要寻找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处理这些事宜时,请务必保证个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同时应妥善保存现场的证据,例如拍摄照片,准确对事故车辆进行定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