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撞到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幸与行人或其他物体相碰撞,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依照相关法规,应首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损害方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则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对剩余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如若仍旧存在欠缺,或肇事车辆原本未购买商业险,其赔偿责任应依照责任分配原则,由责任人自行负担。在交通事故处理阶段,当事人一旦发现自己对该事件没有任何责任,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无法完全避免的情况,但需注意,事故发生后务必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且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告知保险人相关信息,以免因未能及时报案而损害自身利益,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另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均应尽可能迅速地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既可用电话方式申请报案,亦可亲自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案件受理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撞到人住院了要负刑事责任吗
当驾驶汽车意外触及他人时,不一定必然牵涉到刑事责任。
然而,这最终是否为法律所认可需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来作出判断。若事件涉及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等犯罪行为,则行为人须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反之,若未构成这些罪名,则不必承受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在特定情况下构成犯罪,仍然存在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车辆行驶过程中如若不幸与人行横道的行人,或者其他设施乃至罕见的物品发生撞击事故,从而导致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时,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首先依据法律规范,应先由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其次,如果上一步骤所产生的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商业三者险”)负责支付。然而,如果肇事者未能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那么其应当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事故责任完全在于受害方,那么肇事者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在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务必尽快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报案,也可以亲自前往保险公司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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