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故意别车治安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7-27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对于驾驶车辆故意制造阻挠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后惩罚。轻微行为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行政处罚,如警告或20-200元罚金。若行为恶劣但未引发事故,且涉及追逐竞赛、酒驾、超载或违规运输危化品等,则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
开车故意别车治安怎么处罚

一、开车故意别车治安怎么处罚

对于驾驶车辆故意制造阻挠行为的惩罚力度,应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综合考量后评估。

首先,针对恶意别车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可以参考如下处理方式:若该行为性质轻微,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对行为者实施行政处罚。此类罚金范围一般在警告或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

然而,如果恶意别车行为未引发交通事故但性质恶劣,且行为者同时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则将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追逐竞赛而情节恶劣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从事学校班车运营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行业等职务,导致过量超载乘客,超出规定最高速度行驶者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任何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化学品者,这些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开车故意撞人公司要负责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明确规定,于受雇佣活动期间内,如受聘员工遭受人身伤害事故,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倘若受聘员工遭受非因雇佣关系导致的第三方所致的人身伤害,则其作为赔偿请求人可向该第三方主张赔偿责任,与此同时,仍保留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针对驾驶员或者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刻意制造阻碍现象的行为,应当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之后,结合实际发生的状况予以全面而精确的评价,随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惩戒。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依法对其施以行政处罚,例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至2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然而,如果此类行为性质严重,虽然尚未导致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但是却涉及到诸如竞速比赛、醉酒驾车、超载运输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了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等刑罚措施。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车故意别车治安怎么处罚
一键咨询
  • 160****5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开车故意别车治安怎么处罚
对于驾驶车辆故意制造阻挠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后惩罚。轻微行为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行政处罚,如警告或20-200元罚金。若行为恶劣但未引发事故,且涉及追逐竞赛、酒驾、超载或违规运输危化品等,则构成危险驾驶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治安费,治安费一个月100元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各地政策不同,属于合法行为,根据《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 本办法所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费用。
第三条 城镇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镇主次干道、街巷、广场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第四条 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指导工作。 市、县、自治县建设(环卫)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月收取。 市、县、自治县建设(环卫)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供水、供气等单位代为收取。扩展资料:根据《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市、县、自治县建设(环卫)主管部门委托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应当与代收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约定的代收手续费,不得超过所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2。
第八条 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使用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由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环卫)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核拨。 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不足以支付生活垃圾处理实际所需费用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贴。
第九条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用于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第十条 支付给垃圾处理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财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建设(环卫)主管部门核定。与垃圾处理单位订有付费协议的,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第十一条 缴费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代收单位或者市、县、自治县建设(环卫)主管部门催缴;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县、自治县建设(环卫)主管部门处以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扩大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截留、挤占、挪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恶意别车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恶意别车,即"斗气车",会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风险,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相关法规,故意别车可能构成多种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若情节严重,可能面临治安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若开车者无恶意动机,仅求优先通行,则根据变道影响情况判罚。故意放缓车速制造障碍或危险者,将按寻衅滋事行为定罪量刑。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车故意去撞别人的车
开车故意去撞别人的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对受害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需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及停运损失等。情形严重的,还有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等罪名。犯交通肇事罪的,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是对开车故意去撞别人的车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治安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有什么区别
治安行政处罚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区别行政处罚与治安管理处罚之间的显著差异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二者的实施主体存在差别;其次,适用的相关法规有所不同;再次,惩罚力度也各有千秋;此外,在法律文书的格式以及罚款缴纳方式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最后,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二者亦有所不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车故意撞别人车如何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开车故意撞别人车如何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同学因为心情不好而出去喝酒,但是在路上与行人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打伤了行人被治安拘留。想咨询一下治安拘留是多少天呢?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最多拘留20天。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被拘留的,会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也就是大家说的‘案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表哥和他同事一起打架,其他的同事看见了以后报警了,治安拘留公安局多久出裁决书呢?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治安拘留公安局多久出裁决书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开车故意别车治安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