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不配合去鉴定怎么办
在面对个别患者存在精神障碍但抗拒接受鉴定的情景时,可采用如下的策略进行应对:
首先,求助于患者的家属或者亲密好友,让他们伸出援手,通过温暖的关爱和劝说去感染患者,引导其接受鉴定;
其次,适时寻求精神卫生领域专家的支援,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化解这一困境,通过耐心与患者深入交流,尝试说服他们接受鉴定的必要性;
此外,还能向本地的精神卫生机构或医院寻求帮助,他们或许持有相应的流程及资源,可以提供更适合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最后,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可能对自身及他人造成危害),可能不得不借助法律途径,迫使患者接受鉴定,此时应及时咨询执业律师或者相关法律部门,以获取最佳的法律指导。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都要秉持尊重患者权益和尊严的原则,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其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全性。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终止鉴定……(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二、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患在无法明辨或者无法自我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产生的违法犯罪,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唯有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经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的严重精神病患,才能够豁免刑事责任,但必须要求其亲属或者监护人严格履行看护和医疗的义务,必要时刻甚至需要由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性的医疗措施加以监管。针对那些间歇性发作并在精神状况恢复正常期间进行犯罪活动的精神病患者,或者虽然存在精神疾病,但是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他们均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后一种情形,司法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对其给予从宽或从轻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针对拒绝接受鉴定的精神障碍患者,我们建议采取如下策略:首要任务是积极动员其家庭成员及亲近之人投身于关爱和劝导中;接着,有必要寻求精神卫生领域的权威专家的协助,进行真诚而深刻的沟通以期成功说服患者接受评估;此外,还可以向所在地区的精神卫生机构或者医院寻求帮助,共同寻找最合适、有效的治疗方案;最后,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然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必须始终尊重患者的权益,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