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醉酒驾驶而未导致交通事故却选择逃逸者,需依据我国《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惩治:
首先,若醉酒状态下确有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其次,醉酒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辆的肇事者;最后,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行业的人员,若其违法行为严重超越了额定乘员载客的标准,或者严重超出了规定时速行车范围,他们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被判处拘役刑罚并加以罚金的附加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的“酒驾”,通常是指人体血液中的酒精融合度达到了每100毫升20毫克,若该数值上升至80毫克时,便可被视为严重的“醉酒驾驶”行径。而倘若此类醉酒驾驶引发了交通事故,其所担负的法律责任将极为沉重。反之,若未酿成实际损害,执法部门亦会对违法者采用拘留措施,同时追加经济罚款。值得注意的是,醉酒驾驶情况下仍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诉求,但在此过程中必须向相关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如无法按期缴纳保证金,则需另行提供担保人才能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鉴于您在醉驾过程中虽未引发事故却选择逃逸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对于醉酒驾驶、追逐竞驶情节特别恶劣的肇事者,以及醉酒后依然坚持驾车的人,以及在运送学生或乘客的校车和长途客车上超载、超速行驶的驾驶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被判处拘役及罚款等处罚措施。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以防酿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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