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转租费用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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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转租费是承租方在剩余租期内将房产再次出租给第三方所收取的服务费。房屋转租指出租方在租房期间将部分或全部出租屋再次出租,无论以何种名义,如联营、承包经营或合作经营,只要将房屋交于他人使用并获取租金性质收益,均属房屋转租范畴。在进行房屋转租时,涉及的相关费用需双方明确约定并遵守。
租房转租费用是什么意思

一、租房转租费用是什么意思

所谓“房屋转租费”即是指承租方在剩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按照业主要求,将租赁的房产再次出租给他人后,对第三方所收取的服务费用。而房屋转租,则是指出租方在租房期间,将自己承租的部分或整个出租屋再次进行出租的行为,在此过程中,无论当事人以什么名义,如联营、承包经营抑或是合作经营等方式,只要通过将承租房屋交付于他人使用从而获取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这样的行为都属于房屋转租的范畴。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转租是否需要房东同意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房屋转租须经房东充分授权,即在承租方与出租方达成共识后,并得到其许可,方可将所租用之租赁物转租予第三方进行使用。在此过程中,如在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有明确声明允许实施转租条款,或者虽然合同本身未对此事项加以明确规定,但是出租方已对此予以默许,那么此时所签订的转租合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随意解除。

然而,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出租方明确表达了不支持转租或者在协商沟通期间拒绝认可转租,那么此类情况下的转租合同便无法具备法律效力,出租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解除此项合同。而另一方面,若承租方在无征得出租方许可的前提之下擅自进行转租操作,那么出租方有权根据客观事实解除该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转租费”这一术语是指租赁当事人在所签署的租约到期之前,将其所租赁的房地产进行再行租赁给其他第三方所收取的服务费用。而在法律层面上,“房屋转租”定义为出租人在出租合同有效期内,将其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物业再次出租出去,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例如联营、承包经营或者合作经营等模式,只要将该房屋交由他人实际占有和使用,且从中收取租金性质的收益,都应当被视为属于房屋转租的范畴之内。当涉及到房屋转租事宜时,相关的费用问题需要双方进行明确的约定并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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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转租的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四、不能转租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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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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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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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能转租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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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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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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