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工伤所涉及的相关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而必须由专门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请注意,社会保险制度中所包含的各个基金种类都需要分别专用,不得相互混用。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上受到了伤害并因此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则这笔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首先被认定为工伤,然后再向负责管理工伤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工伤报销。因此,医疗费用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而非医疗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医疗保险去哪里补交
缴纳医保款项时,您需要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本地社保中心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即可。同时,社保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负责处理各种缴费业务。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进行了医保补缴,欠缴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被批准予以报销,并根据相关政策对个人帐户进行相应补划;然而如果欠缴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即使完成了补缴,欠缴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无法获得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指出:社会保障基金应当按照各类保险的性质合理设置资金来源,逐渐实行社会统筹管理。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参与社会保障,按期足额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
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由专门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支付责任,这时候医疗保险基金应该严格地停止使用,以确保每项资金都能用于其特定的用途。同时,社会保险的各个基金也需要被严格地进行区分和管理,不能出现任何形式的混合使用情况。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并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用时,首先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工伤事件进行明确的认定,然后才能向负责管理工伤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有与此相关的费用都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