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保险理赔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的赔偿年限设定在三年内,这一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晓或应该了解到自身生命权益已遭侵害的那一日算起。赔偿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方面:误工费用、陪护人员工资费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医药费、住院期间享用的餐补费用及对受害者心灵造成伤害的补偿款等。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意识到或是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已经受到损害和责任方实施违法行为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受损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则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有特定的例外情形,否则无法得到司法部门的批准而进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医疗事故赔钱多吗?
在中国当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这一境况,建议首先向相关机构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如若医疗事故导致了患者的死亡,则该种情形的最大赔偿额为60,000元人民币。此医疗事故的赔付内容,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陪护人员工资等多项费用,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和使用费用。
另外需注意,若医疗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则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伤者或死者近亲可谓精神受到损伤,有权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因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条款来确定具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针对医疗事故所导致的赔偿问题,其时限最长可延至三年,具体起算日期是从当事人知晓或有责任推测已遭受权益损失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其中包括了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补贴以及精神损失补助金这几个主要方面的费用。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明文规定,相关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也是设置在三年内,然而如果权益受损超过二十年后再提起诉讼,将不再受法律保护,除非在个别情况下存在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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