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保险不理赔的有什么理由
1.如若意外撞击的受害人为自身家庭成员,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责任;
2.对于未按照规定期间进行年度检验或未能顺利通过年度检验而导致事故发生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亦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在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因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
4.新购置的汽车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临时号牌或临时号牌已过有效期期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5.如果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追索权利,那么保险公司也将对此类情况予以免责处理;
6.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之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车保险不计免赔吗
答案并非如此。不计免赔险与车损险并非相同之概念,不计免赔险即指依据主险免赔额所设定的免赔比率进行计算后,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度部分,此部分款项可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以内负责赔偿;
然而,车损险主要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被保车辆损失提供保障,二者实为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保险机制。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以下称:
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依法对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免赔责任:首先,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导致人身伤亡的损失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其次,若车辆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检验或者该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时,亦不能获得赔偿;再者,当被保险车辆正在接受维护保养过程中遭遇事故而产生的财产损失也将不予理赔;此外,对于新购买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以及缺乏临时号牌或已有号牌失效的汽车所发生的事故损失,同样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最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向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益,那么由此引发的任何损失也将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另外,在驾驶证遗失、损毁或更换期间发生的驾驶行为所导致的事故损失,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