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复查拒赔合法吗
若交通事故中遭受伤害的受害者在康复出院之后需进行复诊,保险公司将负责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
然而,若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对于本车乘员以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需要接受再次诊治的医疗费用支出,那么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公司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对伤者及其家属以及第三方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进行金额赔偿。然而,若最终查证确认该类损害乃是由于受害人出于恶意行为而导致的,则根据相关法规,该部分的赔偿责任将不由保险公司承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