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无法获得承保公司赔付的困境时,采取法律援助的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度过3至6个月的漫长时光方能迎来最后的审判结果。一般地说,法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以后,会对此作出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其是否满足法定的起诉要求。假如审查结束后确认满足起诉的一切法律要件,那么法院将会在此七日内正式立案审理此案;
然而,倘若经审查发现并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法院也会在七日之内做出裁决,宣告拒绝受理该案件。在采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下,法院有望在三个月内完成一审判决;而在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况下,则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得到一审判决的结果。
至于二审程序,一般来说,法院会在三个月内给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面临保险公司的拒绝理赔时,选择寻求法律援助无疑是一种有效途径。然而,这个过程需要您具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去等待。通常情况下,从您提交诉讼状开始到法院做出最终判决,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持续三至六个月之久。在这期间,法院将会对您的起诉状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如果审核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条件,那么法院将会在接下来的七天内正式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尽管这段时间可能显得较为漫长,但是请相信,正义终究会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