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什么条件能取保候审
在苏州市,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通常如下所示:
首先,涉嫌人员或被告人均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某种刑罚;
其次,他们也有可能会面临着被处以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能有效避免社会安全风险的发生;
再次地,当涉案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以及正在哺乳期的母亲,若对她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可以避免社会安全风险的发生;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对相关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苏州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乃是指犯罪人具有非法占有所图的动机,在与他人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采用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不法手段,对合同相对方进行欺骗,从而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若骗取金额较大者,便成立本罪。本罪的构成因素主要包括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综上所述,欺诈行为以及被害人因此遭受的特定金额的财物损失三大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刑法》条例之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将视其诈骗金额的大小及具体案情而定,具体量刑范围涵盖有期徒刑、拘役乃至无期徒刑,并且他们还可能会面临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附加刑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中国的苏州市,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首先,所涉及人员或者被告有可能被判处较为轻微的刑事处罚或者可以避免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次,针对那些预计将被判处长期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可以有效地规避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再者,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怀孕和哺乳期间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也应当给予取保候审的机会;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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