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计入审理期限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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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案件办理中,重新鉴定不计入。重新鉴定指对原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证据不充分时,可再委托鉴定。涉及人身伤害或精神疾病争议,由省级医院鉴定。检察官可审查鉴定结论,建议或决定重新鉴定,须检察长批准。
重新鉴定计入审理期限是否合法

一、重新鉴定计入审理期限是否合法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重新鉴定并不计算在内。重新鉴定是指当司法机关或当事人(或辩护人)认为先前的鉴定或补充鉴定所依赖的证据不够充分,对所得出的结论并不满意,或者鉴定人之间存在分歧时,他们有权将原来的鉴定材料再次委托或聘请新的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相关申请,亦可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对于涉及人身伤害医学鉴定存在争议而需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则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官应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建议,并经检察长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检察长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二、重新鉴定费用一般如何计算

以下是司法鉴定费用比例的详细规定:

首先,对于超过1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根据计算结果按照百分之一的比率进行收取;

其次,如果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按0.8%的比例收取;接下来,如果金额超过100万元而未达到200万元,那么这部分将按照0.6%的比例来收取;

再者,当金额超过200万元却不足500万元时,我们会按照0.4%的比例进行收取;

最后,如果金额已经超过了500万元,但是还没有达到1000万元,那么这部分将按照0.2%的比例进行收取。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在案件处理过程之中,重新鉴定的次数并不计算在内。若对原先所作的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或者相关证据尚显不足,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进行鉴定。涉及到人体损伤及精神健康问题的纠纷,则应由具备资质的省级医院进行鉴定。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有权审查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并可以提出重新进行鉴定的建议或者直接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然而这都必须经过检察长的批准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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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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