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保险哪些会拒赔
1.若投保人故意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上疾病,则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支付保险金之义务。倘若投保人已缴纳满两年及以上的保险费用,则保险人应依照约定,向其他相关权益方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过,若受益人为故意促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患病,甚至于试图杀害被保险人但未能成功,那么此类受益人将会失去享有受益权的资格。
2.对于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在两年内,若被保险人选择自杀,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除非被保险人在自杀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如保险人根据上述条款决定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样地,若投保人已缴纳满两年及以上的保险费用,保险人也应依照约定,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买了保险撞了人自己要赔钱吗
当驾驶车辆不幸碰撞他人时,若涉及之赔偿金额已被投保,并且该金额处于所投保保险责任范畴之内,那么驾驶者便无需为赔偿事宜负责;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则需侵权方依据应负的责任比例来支付赔偿。
首先,交强险将根据其责任限额范围履行赔偿义务,若仍存在不足的部分,则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赔偿,若两者皆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则由此情况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者自行承担。在此过程中,应认真阅读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其中规定的免责条件以及免赔额度等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赔偿原则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当投保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的伤害或者疾病时,保险公司是不负有赔付保险金额义务的。然而,如果投保人已经连续缴纳了至少两年以及更多年的保费,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向其他相关权益方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然而,如果受益人故意促使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或者疾病,甚至企图实施谋杀行为但未能成功,那么这个受益人将会失去他/她所享有的受益权利。这些规定的制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以保证保险制度能够健康、稳定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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