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管辖权问题,应依据保险人在其代为取得被保险人和第三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进行判定。若在相关合同中,被保险人和第三方已经明确约定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且经过审查确认该仲裁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则应遵循此约定,优先适用仲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需要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无权直接以诉讼形式寻求司法救济。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保险合同订立是不是不用公证就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并不必定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其有效性仅需涉及其缔约双方在合理协商并且协商过程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亦不触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集体利益或第三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即可生效。公证仅仅是提升合同法律效力的一个可供选择的途径而已。即便是未采取公证措施的前提下,只要其订约要素是符合法律规范的,那么这份合同便能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应。公证之核心意义在于高度严谨地审视及鉴定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而且真实可靠,在审慎鉴别并确认真实性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强化合同的合法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在确定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司法管辖时,应当依据保险人、被保险人和第三方之间的合同或者侵权关系来进行裁定。假如双方当事人已经对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了明确的约定并且该仲裁条款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仲裁应当作为首选程序。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必须先向已经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不能径行提起诉讼。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