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上了亲妈保险公司赔不赔
在众多保险公司制定的条款中,“家庭成员”通常所指的便是直系亲属,这类人士通常被排除在理赔范畴之外,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例如,在涉及到保险事故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对于私家车以及个人承包车辆来说,被保险人与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或其所有或代管财产的毁损,均不属于保险赔偿的范畴之内。简言之,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有四类人群需要被排除在外,分别为保险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在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和车内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开车撞护栏逃逸什么罪
肇事车行驶过程中碰撞栏杆构成逃逸的情形,通常情况下并不判定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该行为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人民币至2000元金额不等的罚金处罚,并可能引发15日以下的拘留附加判罚。对于撞击栏杆之后的逃逸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侵权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无力承担且损失超额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则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历来是一种严重违反法规的行为。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意外发生后,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严厉追责,选择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现场的不当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危害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救援,可能导致受害人伤势加重乃至死亡;
2.使得受害者无法获得及时充分的治疗与相应经济补偿;
3.对正常的路面交通安全以及社会公共秩序构成重大冲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绝大多数的保险合同中,"家庭成员"专指直系亲属,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在处理赔偿事务时,这些家庭成员通常并不适用于理赔标准之内。例如,在涉及第三方责任险的情况下,私家车以及个人车辆的保障范围通常并未涵盖到车辆所有者及其家庭成员所遭遇的人身伤害或者其所遭受的个人财产损失等。总的来说,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个范畴内,存在着四个种类的人员是无法得到相应保障的:保险公司本身、车辆所有者本人、车辆所有者的家庭成员以及在事故中担任驾驶员和乘客角色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