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出险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若车辆因事故而未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合理理赔,那么,作为投保人便有权寻求仲裁机构或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依据现行法规,当被保险机动车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乘员、被保险人和/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若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则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汽车出过事故还能免检吗
1、关于驾驶员继续享受免检待遇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视实际情况而定。若交通事故较为轻微,那么驾驶员仍可享有相当长时间的免检待遇;若事故严重程度较高,则无法继续享有该项权利。
2、根据相关免检条款明确规定,一旦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将失去免检资格。若事故规模较大,可能必须接受详细的上路检测。
3、因此,各位车主应当根据自身爱车的实际状况来决定是否继续享受免检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假如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而未能获得保险公司的公正并合理的赔偿金额,作为保险合同的签订者——投保人有权采取以仲裁或者司法手段加以解决。值得强调的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自身义务,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所规定的最高赔偿限额之内,全额承担因事故导致车上人员伤亡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倘若各方对于赔偿款项产生疑问或是纠纷,那么受损害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