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了对于作伪证者的严肃处理:将被处以五日至十日之间的行拘,同时需承担起每人二百元至五百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责任。紧接着又详细解读到,若一方当事人或是行为人为求得自身利益而无视法律要求,恶意伪造、藏匿、破坏证据,抑或提供虚假证言来误导、蒙骗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公正裁断,或者蓄意谎报涉及案件事实的重要信息,从而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但尚未达到定罪标准的话,执法机构依旧有权对其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惩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伪证罪管辖范围有规定吗
关于伪证罪的审判,应由涉及到提供虚假证据案情的相关法院负责审理。若多个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处理该类案件时,应
首先由最早受理此案的法院进行审判。在必要之时,也可将案件移交至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恶意提供虚假证言,妨碍正常执法活动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刑事责任追究规定。对于公然在行政法律程序中蓄意编制虚假证明文件,隐匿相关证据资料,或者采取破坏性手段损害案件证据真实性的行为人,司法机构可以依据法律制定的惩罚标准,对其进行从5天到10天不等时间的行政拘留处理,同时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要求,对其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如果个人为了追求自身私利,故意制造、隐藏、销毁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误导行政执法部门,或者故意虚构事实,夸大案情,从而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执法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