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开药店需要什么证
设立药房务必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切实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开设药店时,除了上述证件之外,还应办理好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卫生许可证;
此外,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及相关人员资格配备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至少需要配置一名驻店药剂师以及一名义工进行日常运营。为了胜任此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医药学知识背景,能够应对常见疾病的简易诊断,对于各类药品的特性应有清晰的理解与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若您身为自营商店的运营者,则可依据自由职业者之身份对社会保障体系做出贡献。
然而在个体经营行为中,缴纳社保所需携带的文件包括您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经过相应审查后顺利通过,即视为社保办理圆满完成。劳动者依法应履行参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义务,由用人单位与员工携手共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开办药店必须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同时,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至少应配置一名常驻药店的药剂师以及一名义工。这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医药学理论基础,能够独立完成简单的疾病诊断,并且对各类药品的特性有着深入的了解与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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