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扣12分的情况有哪些
在此提醒您,如果你存在以下违章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将被记录为一次性扣减12分的违章行为:
(一)醉酒以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二)将机动车交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人来驾驶的行为;
(三)驾驶的是未悬挂或未携带合法机动车牌照与驾驶证的机动车;
(四)擅自挪用、转让机动车牌照或驾驶证的行为;
(五)随意涂改、伪造、冒充或盗用机动车牌照与驾驶证,甚至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机动车牌照与驾驶证的行为;
(六)违反禁令,强行将已被禁止行驶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七)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倒车、逆向行驶,或者穿越中央隔离带进行掉头或者转弯的行为;(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期间,如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止后,未按照相关法规正确使用灯光以及设立相应警告标志的行为;(九)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过程中,如有特殊原因需停车时未按规定严肃执行。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者严格遵守相关交通规则,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于交通事故中,若被判定为负有全责方,则需承担起所有民事赔偿的法律义务。在此情况下,倘若车辆具备有效的交强险和具备赔付能力的商业三者险,则应首先由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核定的承保范围之内进行赔款支付,如仍存在剩余赔偿金额,则应由肇事方继续负责负担。具体如下:
(1)直接财产损失:此类损失详细列举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损毁汽车、承载的货物和物品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此外还涵盖了因受伤或死亡而无法进行原用途使用的牲畜;对于以上述情形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应当让侵权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2)间接财产损失:此种损失主要包含有车辆停运的成本开支以及车辆价值贬损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下列行为将会导致一次性扣除机动车驾驶证12分的处罚:酒后驾车;擅自将机动车辆交予未经正式授权的驾驶员操控;驾驶未经登记注册或缺乏有效证件的机动车辆;擅自挪用、转借机动车牌照及相关证书;有意制造、篡改机动车牌照及相关证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后未能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警示灯以及设置警示标识;未按照规定停放机动车辆等。敬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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