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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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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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二套房的专项扣除政策,若您首次购房已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购买二套房则无法再次享受。若首次购房未享受优惠,二套房可享此待遇。该政策适用于纳税人或其配偶以住房贷款购买的中国境内房产,首次贷款利息支出可抵扣。若您从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首次申请并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实施,即具备扣除资格。若通过组合贷款购房,只要有一方按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您都可享受此优惠。
二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一、二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关于二套房能否进行专项扣除,我们给出如下信息:如果您首次购房时已经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到优惠政策,那么在购买第二套房产时就无法再次享受此项待遇。反之,如果您的首次购房并未从专项附加扣除中得到任何实惠,那么购买的第二套房产是可以享受此项优待的。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套房产的贷款可以帮助您减轻个人税收负担,但仅限于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以住房贷款为手段购买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并且该住房贷款所产生的首次贷款利息支出可以进行抵扣。假设您在过去从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服务,那只要您首次申请住房贷款并且按规定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来实施,就具备了获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资格。

另外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如果您通过组合贷款的方式购得一套住房,若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中有任一方给予您按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您都有权享有上述优惠。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1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二、二套房征收多少房产税

在支付完全部房款之后,就可以按照首次购房进行税费缴纳,具体规定如下所示:若户型面积低于等于90平方米,缴纳税率为1%;若户型面积介于90至140平方米之间,缴纳税率为1.5%;而当户型面积超过140平方米时,则需按非普通住宅类型的3%进行缴纳。

然而在此情况下,将被视作第二次买房并需要按照正常利率申请抵押贷款。若是购房过程中采用了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便需按照标准的3%税率进行税费缴纳。

此外,倘若业主名下房屋已经持有满五年,该项交易中的营业税将会减少到5.5%。

同时,若是此房产作为业主家庭的唯一一处房产(以家庭为单位),那么差额部分为20%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得到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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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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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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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 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 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 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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