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房屋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常常将装修和装修房子混为一谈,但是实际上,装修房子并不能使用公积金进行支付。不过,根据现行的公积金政策体系,公积金确实可以被用以进行装修方面的支出。具体而言,根据这一政策规定,当员工需要购买房产(包括二手房)、修建房屋、翻新建筑以及对房屋进行大规模修复(即维修费用超过房屋总价的30%)时,才能够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然而,装修却始终没有被纳入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范畴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政策里所提到的"大规模修缮"并不等同于"装修"。依照规定,如果您想要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支取款项用于装修,必须提供由县市级或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方可视为"大规模修复"。因此,无论是对于装修、装饰、中度修理还是轻度修理等各类事项,均无法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来申请提取相应的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装修房子可以用公积金里面的钱吗
公积金在法律制度下被认可为可用于房屋装修用途。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符合以下特定条件的在职员工,可以提取其所要享有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设、翻修或大修自有居住住房的行动;
其次,达到法定年龄的离休和退休人员;接着是因为残疾程度严重且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
再者,离开所在国家移居他处的公民;
随后,还包括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以及按照家庭实际收入标准,超出房租缴纳比例的消费者群体。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