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八个月出来后有案底吗
关于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者是否会留下案底这一问题,其实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和不同解释的。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具体分析内容如下所述:即如果当事人在经历刑事拘留之后被释放,那他可能仍需承担进一步的刑事责任。若果真如此,且在后续审判中被判定有罪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留下案底;反之,若此件事件在刑事拘留后得以结案,相关责任人也没有再被追责,那么此人将不存在案底的遗留问题。案底一般指的就是某个公民在过去的行为中触及法律边界或者构成犯罪的纪录,又称之为犯罪人员犯罪纪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看守所怎么能保释出来
身处于看守所内的人员,经亲属委派,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办理相关取保候审手续。当犯罪行为嫌疑人被羁留在看守所之后,只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仍然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这所谓的“保释”是指:犯罪嫌疑人为孕妇,正需哺乳自己的婴儿,或者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继续关押;或是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判刑事处罚等等。在此情况下,犯罪者的代理人律师有权向主管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若司法部门批准了该申请,那么嫌疑人就会被释放出来。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