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被公司解雇了应该怎么赔偿
当遭受企业单方面的解雇时,若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契约规定,则可依据经济补偿基准所订定之双倍金额获得赔款。即以以下各类标准的两倍作为赔偿标准:对于任职于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将支付其一个月份的薪酬;而若是在半年至一年之间,则直接按一整年来计;未满半年者,只需发放半个月的薪资即可。
其中包含:
1.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额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度工资(如已过十二年,则按十二年算);
2.基于疾病或者非职业伤害原因解雇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额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度工资再加上医疗补助费用(此项,最低不低于六个月的薪资;倘若病情严重,则需增加百分之五十的款项;而倘若患上绝症,更需额外增加百分之一百);
3.当员工无法胜任当前职位之时,经济补偿金额同样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度工资(如已过十二年,则按十二年算);
4.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工作环境发生变化的状况下方,经济补偿金额亦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度工资;
5.在实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经济补偿金额依然是工作年限乘以月度工资本身;
6.在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按原有经济补偿金额加上额外的经济补偿金(比例为原来的经济补偿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作为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我被公安抓走了能立即请律师吗
毫无疑问,是允许的。从首次接受调查询问的那一刻起,犯罪嫌疑人便可授权律师全权代表其处理相关事务。因此,一旦因犯罪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实施了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即可委托律师参与案件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自侦查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该犯罪嫌疑人即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同时,在整个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也同样拥有随时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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