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借款方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时,担保人需依据自身所提供的保证形式做出适当应对措施。下面将列举出担保人可能遇到的几种情形以及相应决定:
1.若担保人所承担的系连带保证责任,当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债务之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责令担保人按照其承诺的保证额度承担清偿责任。其含义即为担保人须在借款人允许的限度之内共同承担金融债务,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所有费用。
2.若担保人为一般保证责任,则在主协议纠纷未经法院审理或者仲裁,并且债权人已经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拍卖或者变卖借款人的资产而仍然并未完全满足其债权所得之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履行责任。
然而,若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借款人失去踪影、法院已经启动了对借款人破产程序的审理、以及债权人具备足够证据证实借款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有债务或者已经丧失经济偿债能力时,担保人即便在一般的保证责任状态之下,亦须承担起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义务。在任何状况下,担保人均应优先与债权人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有关的债务处理细节及相关保证条款。倘若发现自己可能会受到不公平待遇且需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寻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贷款人过世后家属需还债吗
需要具体分析借款人是否留下任何遗产或其家庭成员是否接受了此类遗产。
首先,假若借款人确实在离世后遗留下财产(如房产、车辆等),相关债权人将有权优先以这些资产抵充其所负债务。关于遗产分配比率,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先行偿还应缴纳税款及其他合法负债。若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剩余部分将由继承人自行负担。
然而,倘若继承人选择拒绝继承并承担父亲/母亲的债务,则无需再承受还款压力。
其次,如果借款人生前无任何财产可供后人继承,那么其家庭成员通常是不需要对其原有的贷款负责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会出于亲情原因,主动提出帮助偿还一定比例的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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