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成年人遭受汽车撞击,导致骨折的伤害时,他们有权获得以下赔偿项目:首先,医药费:需依据治疗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相关费用,支付相应金额;其次,护理费:需根据护理人员的个人经济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若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则参考类似于误工费用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最后,交通费:主要考虑受害人和其必要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从一个医院转向另一个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实际花费。
此外,住宿费:即受害人在必要情况下必须到外地接受治疗,但由于客观条件无法入院,因此他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产生的住宿费与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可以得到赔偿。而住院伙食补贴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准则计算。在此基础上,还可能存在营养费用:这得看受害人受伤程度如何,同时再参照医疗结构给出的建议来决定。
当然,如果骨折程度较严重,导致残疾,还需另外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人辅助设备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用及因为康复护理、持续治疗实际所需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等等。具体的赔偿额度将根据孩子的伤口情况、治疗概况、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
通常而言,赔偿的优先级顺位如下:首要是由负责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仍然不够,将由负责承保商业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事先签订的保险合同给予补充,剩余部分再由侵害人给予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小孩子的证言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吗
在司法活动中,儿童所发表的证言往往能够被视为判定各类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然而,鉴于未成年人群体的心智发展及表达能力与成年人均有所不同,相应地,法律为妥善处理未成年人证言设定了专门的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在接纳未成年人的证词时,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判断。彼时,审判机关在采纳此类证言时,通常会综合其他各项证据,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实际的智力状况、表达能力、是否受到外界不良影响等因素,有可能将进行特定的调查方法,以便确保证言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得到充分保证。
更进一步说,若在取证过程中未成年人遭受了欺诈、威胁或其它不当压力,那么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这些证言将会被排除在外。在一般情况下,审判机关更愿意通过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未成年人证言的可信度,从而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公平性和精确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因此,尽管未成年人的证言的确可作为判定案件的依据,但它们仍需经过特殊的审查和评估,以此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得到完美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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