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职工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经济补偿时,依据员工在该企业的工作时间长度确定支付金额。工作一年以内,原则上支付一倍工资;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低于6个月支付半倍工资。对于拥有20年工龄的员工,应支付2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解除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非法解除则支付20个月。需深入剖析用人单位行为,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0年职工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一、20年职工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经济补偿时,通常会根据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时间长度来确定支付金额。

具体来说,在一年以内的劳动期限,对员工的经济补偿原则上为每月支付其一倍的工资;但对于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也应按照一年计算;若是劳动期限低于6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倍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法律精神,一名拥有20年深厚工龄积累的员工,企业应对其给予高达20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在此基础上,我们需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深入剖析,以判定他们是否严格遵守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而决定员工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量。如果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按照常规来说,员工可以争取到支付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反之,若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则员工有权获得高达20个月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20年工龄赔偿标准

1、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的商议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对应的二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或者存在失职行为和涉嫌贪污公款等不当行为,导致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在此种状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将其辞退,则无需向该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在另一方面,若用人单位在未经得劳动者同意或法定情形下,擅自做出解雇决定,且劳动者并未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以示对其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年职工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78****92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76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55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探望权终止或终止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438浏览
我单位经常因为工作的需要签署合同,近来听说有个中止合同这个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请问 终止合同中止合同中终止和中止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br/>一、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br/>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br/>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br/>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br/>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br/>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br/>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br/>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br/>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br/>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br/>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br/>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br/>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br/>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br/>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br/>上文就是对合同的终止中止合同区别的具体介绍。
47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20年职工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7****933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2****561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518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