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自行车与正常行驶汽车拐弯相撞的情况下,逆行车辆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某一行为是否应对已经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在该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作用大小以及过失严重程度来进行判定。
具体而言,若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存在过错而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需承担起事故全部责任;如因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行为过错共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则应根据他们行为的实际影响及严重程度,来区分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其中主要责任人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人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者,次要责任人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者;若各方当事人都未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这属于一起交通意外事件,毫无疑问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要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遵循右侧通行原则。因此,对于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相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施以扣除非机动车的处罚,并同时处以警告或者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综上,对于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全部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
于交通事故中,若被判定为负有全责方,则需承担起所有民事赔偿的法律义务。在此情况下,倘若车辆具备有效的交强险和具备赔付能力的商业三者险,则应首先由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核定的承保范围之内进行赔款支付,如仍存在剩余赔偿金额,则应由肇事方继续负责负担。具体如下:
(1)直接财产损失:此类损失详细列举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损毁汽车、承载的货物和物品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此外还涵盖了因受伤或死亡而无法进行原用途使用的牲畜;对于以上述情形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应当让侵权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2)间接财产损失:此种损失主要包含有车辆停运的成本开支以及车辆价值贬损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