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二区不让一区的车进怎么办
(1)友好协商与达成和解。友好协商便是双方在充分自愿以及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深入细致的谈判、磋商,最终在彼此之间达到高度共识并签署和解协议,以便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2)请求公正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这就是指在双方都抱有强烈的意愿且自愿支持的情况下,通过中立公正的第三方的积极推动,达到最终期望的双方和解协议的达成。
(3)依照争议各方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对于双方所提出的争议案件,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全面的审理、调解、裁决等法律程序,就如同居于中间一样,实现公平处理且带有部分司法性质的行为。
(4)向法律权威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面临双方对于和解无法达成一致,或希望避免其他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已尝试过其他方式但未能成功时,便可选择向具备最高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小区二楼做防盗窗突出一点可以吗
一般而言,外凸式防盗窗的安装并不违反任何国家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上并未对市民住宅安装防盗窗进行明文限制,因此,只要所实施的行为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同时又不违背公序良俗或社会道德规范,都应当视为合法行为。然而,需视所在地区及具体情况而论,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管理部门、市容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机构或许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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