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无论是以手写作方式或是借助现代化的打印技术均是可行且可接受的。只要协议经过双方当事人慎重签名后,由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存档并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流程,那么这份协议便被视作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简言之,即使是手写作的离婚协议同样具备其重要的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民政部门对于离婚协议书写规范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采用标准的A4纸张进行文字记录;
其次,必须使用蓝黑墨水笔或者专门的黑色签字笔进行描绘或打印;
再次,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一式三份已经签字确认过的离婚协议原件;
此外,协议内容应尽量清晰易懂,避免有涂改现象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由借款人亲手书写的手写版借据,其所表达的意思清晰明确且并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应予承认并且在法律上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然而,若借据为手写作体,最理想的情况是由借款人亲自撰写;如若是由贷款方改为手写,那么该借据中的内容必须包含借款人本人的亲笔签名或加盖印章。在借贷关系中,借款合同是作为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到了约定还款期限后归还借款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合同文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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