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权证图纸后找不到边界线怎么办?
关于林权证纠纷的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三个解决途径供您参考:
1.进行和平的协商;
2.寻求权威的仲裁机构助力;
3.行使合法的诉讼权利。当双方就林权证相关问题产生矛盾时,首先应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分歧,如果协商无果,那么便应当申请权威的仲裁机构介入,如果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则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30天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林权证上只有父亲的名字,儿子有没有使用权
假如在父亲离世之后,其名下的土地证将不再属于其继承人;相反,该土地应当被国家或所在乡村合作社予以收回。
然而,若您的父亲生前已成功承包了某片林地(例如),那么该林地的继承者仍可享有对该林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而倘若父亲曾有幸获得了耕种用地的许可,作为子女的您,只要具备农村户口身份,便可尝试与当地的乡村合作社重新签订新的承包合同以实现接手运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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