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7人
专家导读 一旦公安机关确认行为不构成犯罪,将撤销案件并解除强制措施,可能涉及国家赔偿。如有异议,可向公安机关申诉,如申诉无果,可举报至当地检察院。但公安机关接报后必须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需采取合法强制措施。若公安失职,当事人可要求重新审查。
经侦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

一、经侦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

1、一旦公安机关在立案后确认相关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他们将依法撤销相应的刑事案件并解除与之相关联的人员的强制措施,这期间可能涉及到国家赔偿问题。

2、若您对于该决定有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倘若申诉未果,您还能向当地检察院进行举报。

然而请注意,公安机关在接报案件后必须展开调查工作,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便应采用拘留、逮捕等合法的刑事强制措施加以控制。

此外,若公安机关在此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经侦查偷税吗

倘若贵司涉及到偷税漏税行为,经济侦查部门并不会立即参与调查工作。相反地,此类案件须由经济侦查大队进行正式立案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经济侦查大队只在经济犯罪领域内,承担着法定的侦查权和处置权。对于经侦大队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有确实存在的犯罪事实;

其次,应当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否则无法启动立案程序;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涉案金额达到了规定的立案门槛,即可正式启动立案程序。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经侦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148****3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4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派出所能侦查刑事案件吗
派出所不能侦查刑事案件,一般的治安案件由派出所处理,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派出所会移交到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案件都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不过派出所发现刑事犯罪后,可以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部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派出所有刑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进行刑事拘留时由特定的机关执行,没有相关执法权的机构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那么派出所有权直接刑事拘留吗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是公安局,派出所是没有执法权的,派出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报公安机关批准。
虽然,平时家属接到电话被告知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送往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公章得知,通知书上的盖章单位是盖某地公安局而不是某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事侦查中扮演的是调查、执行的作用,刑事拘留决定权只能是公安局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派出所立案侦查期限是多长
派出所立案侦查的时限法律上没有做限制,可如果事关刑事犯罪的话,基层派出所是没有立案侦查的权力的,得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立案。刑事诉讼法当中只规定了人民检察院逮捕之后公安机关侦查的期限,但是,在刚开始对刑事案件的调查阶段,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个同事最近车丢了,想要问问就是关于派出所的,派出所立案后侦查期限是多久呢,如果找不到就算了是吗
[律师回复]
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同时,根据控告人的反映,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此公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2)检察院的立案。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按照规定,侦查期限为2-7个月。
(1)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已经延期3个月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2个月。
3、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具体包括: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时应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拘留时间一般为10—37日。法律规定,
(1)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4日,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审查批捕决定。
(2)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3、逮捕。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对于经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逮捕的期限与案件的侦查期限密切相关,通常逮捕的期限截止到法院作出判决之日,即法院判决之日,逮捕才能结束,或变为服刑(有罪),或释放(无罪)。需要说明的是,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性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预防性措施(怕嫌疑人逃避诉讼)。
4、审查起诉。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按照上述刑事办案程序的期限计算,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大致为:拘留(10—37天)+侦查期限(2—7个月)+审查起诉期限(1—
1.5个月)+一审审限(1—
2.5个月)+二审审限(1—
2.5个月)=5个月零10天—1
4.5个月零7天。这个期限还不包括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派出所可以侦查刑事案件吗?
可以侦查的,一般派出所是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如果派出所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开展专门侦查工作的线索,那么就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刑侦部门或者是其他专业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派出所有刑侦人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派出所有刑侦人员吗?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进行刑事拘留时由特定的机关执行,没有相关执法权的机构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那么派出所有权直接刑事拘留吗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是公安局,派出所是没有执法权的,派出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报公安机关批准。
虽然,平时家属接到电话被告知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送往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公章得知,通知书上的盖章单位是盖某地公安局而不是某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事侦查中扮演的是调查、执行的作用,刑事拘留决定权只能是公安局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批捕后还是派出所补充侦查吗?
批捕后还是派出所补充侦查的,或者由检察院自己进行侦查,这个是由检察院做决定的。之所以会进行补充侦查,是因为检察院认为该案件证据不够充分,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违法行为,需要对证据进行补充,退侦最多两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派出所有刑侦人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派出所有刑侦人员吗?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进行刑事拘留时由特定的机关执行,没有相关执法权的机构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那么派出所有权直接刑事拘留吗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是公安局,派出所是没有执法权的,派出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报公安机关批准。
虽然,平时家属接到电话被告知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送往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公章得知,通知书上的盖章单位是盖某地公安局而不是某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事侦查中扮演的是调查、执行的作用,刑事拘留决定权只能是公安局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派出所有刑侦人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派出所有刑侦人员吗?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进行刑事拘留时由特定的机关执行,没有相关执法权的机构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那么派出所有权直接刑事拘留吗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是公安局,派出所是没有执法权的,派出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报公安机关批准。
虽然,平时家属接到电话被告知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送往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公章得知,通知书上的盖章单位是盖某地公安局而不是某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事侦查中扮演的是调查、执行的作用,刑事拘留决定权只能是公安局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派出所立案侦查期间移交司法所可以吗?
派出所立案侦查期间移交司法所可以,司法所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派出所是否有受理刑事案件并立案侦查的权利
[律师回复] 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一、如果不立案有三种救济方式:
第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第三是提起自诉。
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派出所里面有刑侦的人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进行刑事拘留时由特定的机关执行,没有相关执法权的机构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那么派出所有权直接刑事拘留吗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并不是一级公安机关,是该派出公安局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是公安局,派出所是没有执法权的,派出所要进行刑事拘留的,应该报公安机关批准。
虽然,平时家属接到电话被告知嫌疑人已经刑事拘留送往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公章得知,通知书上的盖章单位是盖某地公安局而不是某地派出所。派出所在刑事侦查中扮演的是调查、执行的作用,刑事拘留决定权只能是公安局做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经侦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