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妈还的贷款付的首付结婚之后是哪方的
在婚姻期间,如果男女双方各自的家长均为房屋的首付作出了贡献,而余下贷款由夫妇二人进行共同承担,那么对于这样一所房产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归属何方呢?如果这对夫妇对于这所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并未有过任何书面协定的话,那就需要查看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依附于哪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若是该房产的产权登记在夫妇任意一方或是两人的联合名义之下,则这所房产将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产权是以配偶另一方的个人名字单独登记的,那么这所房产将视作该配偶的独立所有物。
至于一方家长提供的首付金额,将可能被认定为赠予或是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爸妈还没去世房子赠与子女还用收费吗?
在父母尚未过世之前,将房屋赠予孩子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若您期望通过合法手段使房屋顺利变更至您的名下,在原则上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即赠与、买卖以及接受继承。提到赠与方式,尽管您的父母仍健在,也可以进行操作;
然而请务必注意,在赠与过程中需缴纳各类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费用绝非小数目,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假设您未来有意出售该房屋,也必须承担高达数百万元甚至更多的增值税。相较之下,买卖方式似乎更为优越,因为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明显较低。当然,要采用此方法,您须做好支付房屋全款的心理准备,这对部分家庭而言也许是一笔数额不菲的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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