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未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物业公司有权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讨。
首先,物业公司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敦促业主尽快完成付款事宜;若经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且已经严格遵守法定催告程序后,则有权力对业主提起诉讼,明确请求业主支付所欠物业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和违约金等款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主不退押金是否可以找其公司领导
您可前往该房屋中介公司于当地设立之工商管理局或工商所以及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据原件同时,请务必提前查询该公司之营业场所位置以及法定代表人信息(若其为正式注册之公司,均可通过工商部门官方网站予以查找验证)。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向工商管理机构提交投诉将会是最为有效的方式。倘若工商行机关在收到投诉后七日内对该问题展开协调,并将最终结果予以通告。如经协调成功,涉及争议的合同文本及押金收据可以直接交由中介公司处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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