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的钱没有借条要不回来怎么办
假如有人向您勒索借款后并未打下任何欠条,而对方又未如约偿还款项的话,您仍然有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来说,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搜集必要的证据材料,为法庭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首先,搜集与借款相关的短信交流信息,或者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的对话内容;
其次,录音谈话也是一种有效手段,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最后,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或者证人证言等辅助性证据,也应该尽可能地收集起来。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二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当出借人向法院提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时,必须同时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的钱还过了,忘了拿走欠条还有效吗
若债务人无法提交证据证实其类别的还债举动,则很有可能面临着举证不能的责难,进而导致其诉讼失败。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还债行为与借款行为同样受到严格的证据材料要求。就如同当还款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而未能收回借据时,他们仍有多种途径来证明自身的还款行为。例如,当还款人通过银行进行转账还款时,他们能够提供存款凭证或者通过调取银行的流水账单以证明此事;若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且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的话,那么该第三方可以提供其证词来证明还款事实。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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