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公司中秋福利唯独没有我的怎么办
据我个人分析:或许贵司规模较大,导致在发放礼品时遗漏了您,这通常并非有意为之。对于此事,您不妨向直属领导进行咨询,以确认是否存在遗忘之嫌。请放心询问,您可委婉表达本人并不看重几盒月饼礼盒,只是感到略显尴尬而已,为何偏偏未曾为自己准备呢?
此外,亦可请求直属领导协助查询,或许其中存在某些误解或疏忽。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二、公司中途换签其他公司之后裁员权益如何保障
当公司进行裁员时,雇员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面对变相裁员的情况时,若此行为构成了对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则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支付赔偿金的义务。
如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受影响的员工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对于需要裁减人数超过二十人或裁员人数虽不足二十人但已占据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详细说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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