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婚姻前各自积累的财物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而被视为个体财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夫妻处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他们所获得的下列任何财产均为夫妻的共通财产,并由双方共同进行保管和支配:
首先,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类劳务报酬;
其次,生产、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所获取的收益;
再次,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各种收益;
第四,遗嘱或遗赠中所获得的财产,但如果有书面声明指定属于其中某一方则例外;
最后,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二婚的结婚证会显示二婚吗
1.在结婚证书上,并不会直接显示出我们是否已经经历过再次婚姻;
2.当我们在申请离婚手续过程中涉及到户口转移问题之时,户口本上将会被标记出来为离异;而若在日后选择重新步入婚姻殿堂,将自己户口迁至新的家庭地址时,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您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标志更改为再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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