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还有吗
自2016年5月1日起进行全体性的营改增改革,将原本由营业税征收的所有领域转为由增值税负责,即营业税在未来将彻底告别其历史使命。在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程中,所有行业均被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之中,已不再存在营业税的执行科目。营改增是一种对营业税实施改革的简称,意为将原先需要按营业税规则履行纳税义务的项目转换为按照增值税规定进行缴纳税款。营改增最为显著的特性便是减少税收的重叠征收,这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形成更为良好的经济循环体系,同时也能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税务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二、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什么情况可免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缴纳土地增值税是可以被豁免或减免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纳税人以自身名义销售自建的普通住宅,且其增值部分与可扣除项目的比率均未超过20%时;
其次,当企事业单位有意向出售房屋用作廉租房用途,同样保证该情况下增值部分和可扣除项目的比率不超过20%之时;再者就是在国家因城市规划垂直等重要因素回收土地使用权之际;另外,针对个人房屋销售的情况也无需为此支付土地增值税款项;
除此之外,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而言,若决定将房地产资源用于投资行为或者联营生意,亦可享受同等优惠;
最后,在共同建设房屋的过程中,亦无需为此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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